劳工法
劳工法
泰国是一个非常注重劳工福利和制度的国家。劳工的工资是严格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任意扣除劳工基本工资是违法的。劳工从被雇佣那刻直至被辞退,都受到泰国劳动保护法的保障。一个基层员工向劳工法院的诉求,都可以引发劳资纠纷甚至成为刑事案件。
拥有10位以上雇员的公司需在办公场地公开员工工作守则,在员工守则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员工守则为准,在没有员工的守则的情况下适用劳工保护法。
泰国每年有十三天的法定公共假期,入职一年以上的员工,雇佣单位应给予每年至少6天的年假。员工有权利按实请病假,但雇佣单位只需支付30天病假内的工资且有权让员工出具医生证明。怀孕女工有90天的产假,但带薪产假之后45天并包含在90天内。员工有权按实请事假,但单位有权审批是否批准事假,以及有权决定该事假是否为带薪事假。除此之外,员工有权请服兵役假,但带薪服兵役假仅为60天。针对于具体的天数以及公司是否照旧发放都有详细的规定。
一份好的员工工作守则不仅保障雇佣单位在业务经营中有足够的人力满足业务需求,还能调动劳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避免陷入日后的劳资纠纷的隐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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